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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购房屋装修后转让计算土增时能否扣除装修费?

作者:和兴顺财税时间:2022-11-14 11:22:56

  问:我公司是天津市一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,请问我公司购进房 屋进行装修后对外销售,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扣除装修费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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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答: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138 号)第六条规定,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:(三)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、费用,或 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。
  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财法字〔1995〕6 号)第七 条规定,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,具体为:(四)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,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,由 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 率后的价格。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。

 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2 年 9 月 26 日在政策文件-热点 问答板块对问题“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房屋进行装修后,将该房屋 对外销售,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?”解答如下,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产,应按评估值计算增值额,在进行重置成 本价评估时可以考虑装修费用。

  综上,你公司作为天津非房地产开发企业,购进房屋进行装修后 对外销售,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,应按评估值计算增值额,在进行重 置成本价评估时可以考虑装修费用。

  和兴顺财税专业从事武汉中小微企业代理记账服务,3对1会计服务,专业处理工商税务问题。主要涉及武汉公司注册,武汉小规模企业、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,武汉执照变更,武汉公司注销等服务。联系电话:叶会计,1817123282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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