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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购房屋装修后转让计算土增时能否扣除装修费?
作者:和兴顺财税时间:2022-11-14 11:22:56
问:我公司是天津市一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,请问我公司购进房 屋进行装修后对外销售,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扣除装修费用?
答: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138 号)第六条规定,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:(三)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、费用,或 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。
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财法字〔1995〕6 号)第七 条规定,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,具体为:(四)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,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,由 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 率后的价格。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。
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2 年 9 月 26 日在政策文件-热点 问答板块对问题“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房屋进行装修后,将该房屋 对外销售,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?”解答如下,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产,应按评估值计算增值额,在进行重置成 本价评估时可以考虑装修费用。
综上,你公司作为天津非房地产开发企业,购进房屋进行装修后 对外销售,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,应按评估值计算增值额,在进行重 置成本价评估时可以考虑装修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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